湛江機場公司安全生產承諾書
為切實履行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湛江機場公司向社會和全體員工鄭重承諾:
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
二、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落實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實行全員安全生產制度,積極配合安全監管,自覺維護公眾權益。
三、實施安全標準體系管理,推行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目標,不斷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業績,確保人身、財產安全。
四、確保安全投入,加強生產技術及設備的改造,制定有效應急措施,開展定期演練,及時處置各類不安全事故。
五、定期組織安全工作會議,分析部署安全工作;認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
六、開展風險管理,定期進行風險評價。對重大危險源和易發生事故的重點部位實施有效監控。
七、加強員工勞動保護,做好全員安全培訓,不斷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水平。
八、規范項目承包商、物業租戶的管理,杜絕無資質作業的違章行為。
九、接受公眾和媒體監督,積極弘揚公司安全文化,營造安全氛圍。
十、落實安全獎懲,實施績效考核,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先進典型,促進持續安全發展。